集美区 2020 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导语 集美区 2020 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登记时间

  1.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1)网上信息登记:2020年6月10日—6月15日、7月12日-13日。

  2020年6月16日-7月13日期间户籍新迁入集美区的适龄儿童可于2020年7月12日-13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

  (2)便民服务信息登记:2020年 6月13 日,各公办小学为无上网条件的家长提供网上信息登记便民服务。

  2.符合政策规定的台、港、澳、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的报名方式为到现场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19日、7月12日-13日。其中符合政策规定的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分别由集美区人武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集美消防大队统一报送。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2020年6月10日前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集美小学、集美第二小学、曾营小学、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杏东小学、康城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等7所“热点学校”不安排集体户学生。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进行统筹。

  3. 集美小学、集美第二小学、曾营小学、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杏东小学、康城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等7所“热点学校”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母一人或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上述租住房屋仅指租住单位的直管公房)。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除外。

  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热点学校”,当片区招生对象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时,学校根据学位数按适龄儿童户籍落入本户籍地址时间排序录取,适龄儿童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落户本址时间排序录取,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信息化统筹至周边学校就读。

  自2021年开始,非“热点学校”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数超出学位数时,录取办法参照“热点学校”。

  4. 对于“寄户”、“挂户”等适龄儿童,应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化统筹安排。集体户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落入本户籍地址时间排序,适龄儿童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落户本址时间排序,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集体户适龄儿童家长在集美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民办小学填报志愿,采取“落户时间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

  (三)片区招生对象信息登记及办理入学手续

  1.信息登记。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应于2020年6月10日-6月15日、7月12日-13日期间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经学校网上审核后确认入学片区。

  2.办理入学手续。家长须根据审核结果,于2020年7月31日持《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携适龄儿童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义务教育法》和《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所在地的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四)片区招生对象办理入学手续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其安置房所属片区学校就读。此类对象应于2020年6月19日前向户口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拆迁证明及实际入住证明材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安排专人审核、汇总并提出意见,于2020年6月28日前送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于2020年6月30日前组织入户调查,上报核查情况,情况属实的,在保证申请就读学校接收本片区内户籍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区教育局批准后给予录取。符合条件的拆迁对象仍须按照户籍所在地所属片区学校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待审核通过后,由接收学校进行网上调档,安排入学。


  招生划片

  各小学应严格执行招生划片规定,不得无故跨片招收学生,扩大招生范围或拒收划片内生源,具体招生划片:


  集美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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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2020集美集体户入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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