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考哪些人可以同等情况优先录取

导语 2018年高考即将来临,哪些人可以同等情况优先录取?厦门本地宝为您解答。详见正文

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2015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项目有关称号者,不再具备高考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本地宝】,对话框回复【高考】获取2024福建高考报名入口、报名操作指南、高考体检安排及流程、高考时间等最新消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