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区加强春节期间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

导语 集美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会议、展会等聚集性活动等!详见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日前,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常态化疫情防控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会议、展会等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展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人员排查、健康监测、健康码及行程码核验、“一米线”、戴口罩及场所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200人以上的活动应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聚集性活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场地核定最大承载量的50%。

  二、严格控制聚餐聚会等活动规模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原则上宴会控制在10桌以下,特殊情况确有需要的,宴会规模不得超过15桌。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在大堂设置隔断分区等方式确保就餐人员相对分散,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

  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在2021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商贸领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基础上按照现行要求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立即按程序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特此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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