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鼓励员工节后来厦返厦就业 最高奖补1500元

导语 最高奖补1500元!员工节后回厦返岗、来厦就业有补贴!具体政策说明及细则请见正文。

  关于鼓励员工节后来厦返厦就业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总工会:

  为进一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支持“老员工”回厦返岗,鼓励“新员工”来厦就业,确保实现2023年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经市政府同意,结合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七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82号),现就有关支持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员工回厦返岗。2月底前,对搭乘国内大巴、动车、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回厦返岗,符合市总工会2023年“平安返厦”活动相关条件,且于3月31日前提交“平安返厦”交通补助申请的,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予以“定点定额”补助(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

  二、鼓励来厦就业。2023年1月1日起,对首次来厦就业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并在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在厦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奖补,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开展“点对点”包机包列包车等返岗复工服务,加强与来厦返岗人员较多的劳务输出地对接协作,对用工企业集中、区域集中、时间集中的来厦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保障来厦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

  附表:在外职工自行返厦交通补助标准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总工会

  2023年1月4日

  附表:在外职工自行返厦交通补助标准

返厦地区

补助金额

省内

漳州、泉州、莆田

100

福州、平潭、龙岩

150

宁德、三明、南平

200

省外

广东、江西、浙江

300

湖南、湖北、安徽、江苏、上海

500

广西、河南、山西、山东

600

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甘肃、河北、北京、天津、吉林、辽宁

800

西藏、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港澳台地区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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