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须知

导语 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办理时限呢?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不用担心,就由小编帮你解决吧!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贷款银行申请;

  2.贷款银行当场审核;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签约(所有申请人均应到场签字)。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签订《厦门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协议书》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原来结存的余额可一并用于逐月还贷,但不能再以其它原因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2.申请人偿还首月贷款本息后可直接办理逐月自动还贷。需先办理按年还贷的,办完按年还贷审核手续后,即可办理逐月自动还贷;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月20日前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借款人的还款代扣账户内。由于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和金额不确定,申请人应在每月代扣还款日之前及时查询代扣账户余额情况,如账户余额不足还贷时,须存入足够资金以保证按月足额还款,以避免代扣账户扣款不足造成贷款逾期。

六、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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