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公积金托管办理所需材料
导语 厦门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办理托管手续的。那么,需要办理此项业务的朋友们知道要准备哪些证件和材料吗?为了避免走冤枉路,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办理公积金托管所需材料的信息,欢迎查阅哦!
提供的材料:
1.正常经营期间的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手续时,应提供: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由经办人代签字);
(2)《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或者清算组织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手续时,应提供: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由经办人代签字);
(2)《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法律文书或上级批文等其他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职工托管服务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手续时,应提供: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职工托管服务单位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由经办人代签字);
(2)《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的,提供与原单位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职工托管服务单位办理的,提供托管服务单位与原单位的委托协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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