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证员年度考核

  公证机构应当在每年的第一个月份对所属公证员上一年度办理公证业务的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厦门地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办理方式如下。

办理条件

办理人员

辖区内执业公证员;

在考核年度执业不满三个月的公证员、被免职的公证员及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公证员以及被司法机关收审尚未结案的公证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法律依据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办理材料

工作总结

由公务员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工作总结》原件;

年度考核表

由司法部门统一发放的《公证员年度考核表》(一般公证员填写);

特殊材料

《公证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表》(担任公证机构负责人的公证员填写)。

办理方式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厦门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5: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375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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