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认定

导语 为了方便厦门的朋友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认定,小编整理了厦门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认定指南,包括了认定条件、流程、材料等相关信息,有需要的朋友收藏吧。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认定:
  办理条件
  1、持有相应的厦门市机动车驾驶证;
  2、以机动车驾驶证初领时间为准,驾龄须满三年;
  3、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4、男性年龄6O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
  5、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以机动车驾驶证初领时间为准,驾龄须满三年);
  2、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证明及承诺书;
  4、近期红底、免冠彩照(一张,尺寸:2.9*2.5)及彩照的电子文档(彩照和彩照电子文档上均应体现身份证号);
  5、《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6、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结业证书;
  7、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日志;
  8、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核情况登记表。
  事项收费 1是否收费:是。 2收费名称:工本费。 3收费主体: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4收费标准:10元/本。 5收费依据:闽价费[2013]422号。
  办理机关 厦门市运输管理处
  责任部门 厦门市运输管理处培训管理科
  办公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厅19号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7703881
  监督部门 电话 0592-5673878
  受理形式 暂未开通网上受理,请至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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