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单位托管个人账户办理流程
导语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托管个人账户怎么办理?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后提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那么申请后有哪些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呢?厦门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如下,希望能帮到您。
审批单位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住房公积金缴存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
审批对象
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
申请条件
1、单位正常经营期间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缴交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单位申请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在单位终止前申请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
3、单位已终止的,职工原单位的上级单位或者职工托管服务单位申请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
办理方式
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住房公积金窗口审核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
申请材料
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住房公积金窗口审核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已终止的,加盖原单位的上级单位或职工托管服务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2、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单位已终止的,加盖原单位的上级单位或职工托管服务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
(1)原单位正常经营的,需提供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需提供法律文书或上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已终止的,由原单位上级单位办理的,提供与原单位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职工托管服务单位办理的,提供托管服务单位与原单位的委托协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材料:
1、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盖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单位已终止的,加盖原单位的上级单位或职工托管服务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单位提供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1、单位提供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
3、银行网点受理并审核办理。
承诺时限
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银行即时办理。
注意事项
1、单位正常经营期间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缴交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自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手续;
1、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在单位终止前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手续;
2、单位已终止的,职工原单位的上级单位或者职工托管服务单位可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手续;
4、单位应认真核实职工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信息缺失或错误的,应先到开户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5、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各受委托银行设立的托管户账号分别为: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开户行:工行厦门城建支行,账号:4100001000637;
2.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行:农行厦门市分行,账号:3790013100000211;
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开户行:中行厦门松柏支行,账号:407858397899;
4.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行托管户),开户行:建行厦门城建支行,账号:5649010205000700874;
5.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账号:129680100100335961;
6.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592902963910208;
7.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行:厦门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83300120660000041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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