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专业毕业生安家(租房)补助(补助标准+申报要求)

导语 日前,我市出台《厦门市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将成立规模不低于500亿元的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从资金、资源、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

  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专业毕业生生活补助

  1.补助对象:

  2019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毕业的毕业生(不含实习生),且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专业目录》(附件7);

  (2)与我市集成电路产业相关企业签订2年以上(含2年)的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半年以上;

  (3)申报时仍在职。

  2.补助标准:

  各类毕业生来厦集成电路企业就业生活补助标准如下:

  本科生1200元/月、硕士生1800元/月、博士生3000元/月

  每名毕业生享受补助期限2年。

  3.申报材料:

  (1)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专业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8);

  (2)①首次申请人员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台胞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社保缴费情况证明(不满6个月的可先按上述提供材料,后续期满再兑现补助);

  ②非首次申请人员仅需提供个人社保缴费情况证明(须涵盖2020年1-12月)。

  如果学历发生变动还需补充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单位发生变动还需补充劳动合同复印件。

  4.备注:

  往年已享受安家及租房补助且享受时间未满2年的,可按现补助标准申请剩余年限(含月)补助,已享受过的部分不再补差。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2021年附件资金项目申报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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