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起 ,福建省内交通违法可就近处理

导语 8月31日起,省内高速和地方交通违法可就近在省内任一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罚单也可在就近的代收银行网点缴款。

  今后全省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均可处理省内道路发生的所有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工作,此举消除了原先高速和地方道路交通违法只能分别到高速交警和地方交警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的不便,群众可选择就近交警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无需再多跑。同时,今后还将扩展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渠道,在现有互联网、手机等线上缴交交通违法罚款的基础上,实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均可线下办理交通违法罚款代收业务,并向当事人提供电子缴款书号(当事人需纸质罚款票据的,可凭电子缴款书号前往代收银行指定网点获取)。

  此外,今后还将规范全省交通违法罚款收缴管理,全面实现全省交通违法罚款纳入省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系统,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根据统一的清算规则进行代收、清算和入库,并实行票据电子化管理。

目前,各部门在密切配合加紧筹备,相关配套系统正在进行升级改造。届时升级改造完成并验收通过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将另行公布。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