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租房2020第四批申请条件

导语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厦无住房;(二)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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