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厦门翔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翔安公租房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翔安公租房申请体条件是什么?翔安公租房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不同批次申请条件有区别:

  翔安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第三批次

  申请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家庭主要成员劳动关系在翔安区的家庭年收入为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1人户可以申请租赁一房型,2人及以上家庭可以申请租赁一房型或二房型)。

  2.劳动关系在翔安区的在厦无住房职工。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作为承租单位集体申请,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条件

  (一)本市户籍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劳动关系在翔安区。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不限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共同申请。

  2.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厦门市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3.申请家庭上年度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6万元)。

  4.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

  (二)劳动关系在翔安区的在厦无住房职工申请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劳动关系在翔安区;

  3.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在厦缴交社保(柔性引进人才除外);

  翔安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第二批次

  申请对象

  1.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重点人才(即总校长、总督学、副校长、集团中层和集团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重点人才由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作为承租单位集体申请,签订租赁合同。

  2.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其他教职工(集团管理职员、幼儿园教师、保健医生、教学助理、保育员)。集团管理职员由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作为承租单位集体申请,签订租赁合同。幼儿园教师、保健医生、教学助理、保育员由教职工所在的集团下属幼儿园作为承租单位集体申请,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条件

  (一)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重点人才申请条件:

  1.申请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均在翔安无住房;

  2. 申请职工劳动关系在翔安区;

  3. 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在厦缴交社保(柔性引进人才除外);

  4. 申请职工岗位、职务要求:总校长、总督学、副校长、集团中层和集团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

  (二)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其他教职工申请条件:

  1. 申请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均在厦无住房;

  2. 申请职工劳动关系在翔安区;

  3. 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在厦缴交社保(柔性引进人才除外);

  4. 申请职工岗位、职务要求:集团管理职员、幼儿园教师、保健医生、教学助理、保育员。

  翔安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第二批次

  申请对象

  翔安数字经济产业园入驻企业在职在岗在厦无住房职工,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作为承租单位集体申请。

  申请条件

  职工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申请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劳动关系在翔安区;

  3.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在厦缴交社保(柔性引进人才除外);

  4、翔安数字经济产业园入驻企业在职在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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