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超标电动车上牌(最新规定)

导语 厦门超标电动车怎么处理?厦门超标电动车还能上牌吗?厦门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指南来啦!

   厦门超标电动车上牌(最新规定)

  超标电动车不能办理牌照!最新消息→厦门岛外超标电动车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备案登记后,可以在过渡期内(2023年12月31日前)在岛外道路行驶!

  一、过渡期备案登记条件

  (一)属于在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之后购买的不予备案登记;

  (二)车辆所有人住所地(指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记载的地址,下同)在本市;

  (三)车辆所有人应当年满18周岁;

  (四)每人限登记一辆。

  二、过渡期备案登记流程

  (一)申请人应当在备案登记系统中提交下列材料:

  1. 车辆所有人的身份信息;

  2. 车辆来历证明(销售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 整车照片;

  4. 车辆编码信息(车架号)。

  (二)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的交警大队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发放备案标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

  鼓励对已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备案登记:

  1.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 销售发票被涂改或者记载的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人身份证明不符的;

  3.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实际状况不符的;

  4. 不符合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备案登记条件的;

  5. 属于被盗抢的车辆。

  三、备案登记费用

  (1)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备案标识不收取工本费。

  (2)在线申请超标电动车备案标识经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将通过中国邮政寄送备案标识上门。邮寄费10元需由申请人承担。备案标识牌送达时,直接交付给邮寄公司。

  四、通行管理

  悬挂备案标识的超标电动车,仅限在本市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上道路行驶,不得在思明、湖里区或者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上道路行驶。过渡期满后,不得再上路行驶。

  驾驶悬挂备案标识的超标电动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驾驶超标电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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