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外来务工人员生活费补助申请常见问题

导语 2019年1月1日之后对到湖里区辖区企业正规就业的初次来厦务工人员,可以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申请补贴常见问题答案来了:

  2019年1月1日之后对到湖里区辖区企业正规就业的初次来厦务工人员,可以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请补贴常见问题来了:

  问题1:辖区企业指的是什么?

  答:辖区企业是指税收归属湖里区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包括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各类企业,即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一致的企业,如劳务派遣公司、人才服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顾问公司等)或在湖里区登记的民办非企业。

  问题2:初次来厦务工人员具体概念是什么?

  答:初次来厦务工人员指来厦门之前一年未在我市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就业登记且未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厦门籍人员。

  问题3:正规就业指的是什么?

  答:正规就业指到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就业,企业为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且缴交社会保险。

  问题4:这项政策,对初次来厦务工人员的社保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到辖区企业正规就业满3个月的初次来厦务工人员,方可享受本补助。

  问题5:申请对象在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生活补助”的时间上,需要注意哪些?

  答:申请对象自符合申办条件之日(初次来厦务工人员正规就业满3个月之日)起1年内且在受理期内申办,超期不予受理。

  本补助采用“按季申请、逾期不补”的补贴方式,除首次可以申请前二个季度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外,其余每次只能申请前一季度的补助且最长不超过3个月。

  《若干意见》出台前正在享受本补助政策的扶持对象,可继续享受到厦湖府办﹝2015﹞109号文件规定的享受期限满为止,但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按本要求执行。不再受理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招用务工人员的新增补助申请。

  问题6:该政策是否适用所有人群呢?

  答:对被厦门市信用平台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法人或自然人,在申请本政策时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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