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流程

导语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流程,分为参保申请、办理登记、办理委托代扣和缴费。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流程

  1.参保申请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集中参保期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可在每月的1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在非集中参保时间段内参保的(新生儿除外),从实际缴款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办理登记申报的,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登记

  居(村)委会核实申请人参保身份及资格。符合参保条件的,由居(村)委会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或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办理委托代扣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

  采用居(村)委会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4.缴费

  (1)个人自缴

  1.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

  2024年我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日常参保登记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日常缴费时间为参保当月1日至当月底。;对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2.健康账户代缴:

  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3.个人自助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厦门税务”APP、“闽政通”APP或“i厦门”APP缴纳费款。

  (2)采用居(村)委会代缴方式

  居(村)委会应于2023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补参保人于补参保的当月1日至月底办理申报缴费。

  (3)采用学校代缴方式

  由学校向学生代收医疗保险费,并于2023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缴费手续。学校应为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学生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缴费手续。

  参保人需在集中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才能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年度的城乡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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