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贷款商转公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申请条件: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详见正文

  厦门公积金贷款“商转公”全指南

  ▌申请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3、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5、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职工申请异地贷的,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下列情形的,视同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

  (1)因单位缴存或银行入账原因造成贷前6个月出现单位整体性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足的;

  (2)因工作调动原因造成贷前6个月出现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足的;

  6、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7、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8、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无两套及以上住房;

  9、已支付符合首付比例规定的首付款。

  ▌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申请人一类银行借记卡

  4*不动产权证

  5*原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业贷款信息

  6*原个人商业性购房借款、抵押合同

  7*原房屋买卖合同

  8*评估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

  9*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函”和“委托代理合同”

  10*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带齐以上材料到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点击查询网点】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网上申请:点击进入官网申请【点击“我要申报”】

  ▌办理时限

  受理后1个工作日

  说明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2019年7月1日起我市暂停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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