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低保标准

导语 厦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05元。低保家庭,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月低保金,详见正文。

  厦门低保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简称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05元厦门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20元(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低保家庭,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月低保金;

  单独纳入低保的重残、重病对象,本人可支配收入低于同期本市低保标准的,全额发放月低保金;

  本人可支配收入在同期本市低保标准1~2倍(含1倍、2倍)的,按低保标准的40%发放月低保金;

  本人可支配收入高于同期本市低保标准2倍的,不发放月低保金。

  一、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在规定期限内,扣除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现金和实物收入的总和,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所得到的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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