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超标电动自行车?(附常见问答)

导语 指以电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国家标准限行车速为每小时25公里,且车重不能大于55公斤(含电池重量)。

  1.何谓超标电动自行车?

  答:指以电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国家标准限行车速为每小时25公里,且车重不能大于55公斤(含电池重量)。

  2.什么情况属于占用机动车道?

  答:指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而在没有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应行驶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右侧以外的区域。

  3.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如何停放?

  答:市民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该项处罚权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规定》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

  4.未成年人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吗?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2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规定,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

  5.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载人吗?

  答:驾驶电动自行车依法不得载人,成年驾驶人搭载一名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除外。电动自行车载物的规定是: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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