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校毕业生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费用)

导语 厦门户籍新政出台后毕业生接收核准的办事指南也有了变化有哪些申办条件?具体如何办理?厦门本地宝为您带来最新办事指南!

  厦门高校毕业生落户指南【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一、落户条件

  ▶经核准的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点击查看>>>厦门毕业生接收核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二、申请材料【点击查看材料下载入口+样本

  1、《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

  2、《落户人事信息》(厦门市人社局推送,窗口民警打印)

  *市人社局《落户人事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五个工作日后,持申请材料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3、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在线验证码”或“学信二维码”)

  4、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的,应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6、在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在厦合法稳定住所凭证。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入户在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其余则由窗口统一落户在社区公共户(无社区公共户的落户派出所公共户);

  7、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8、随迁未成年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确或能通过内部核查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9、随迁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10、随迁未成年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投靠的子女随非落户方迁移户口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签名按指纹);

  11、随迁未成年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

  12、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三、办理流程图

  点击查看>>>厦门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网上办理流程

  省内户口:不需要本人回户籍地迁移户口,网上自动迁移,准迁证上有二维码,扫描就可以查询迁移进度,提示迁移完成即可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迁入户口

  省外户口迁移流程 :本人/或寄材料委托人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同意迁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准,现在基本可以跨省通办,无需回原户籍地办理)→前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以审核通过后收到的短信为准,部分小伙伴表示短信直接通知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四、咨询电话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理地点+电话+时间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承诺材料齐全当天办结。

  六、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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