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落户如何办理?

导语 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申请条件

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点击查看:合法稳定就业指的是什么?

申请材料

>>点击下载材料+查看示范文本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落户人事信息》(厦门市人社局推送,窗口民警打印),市人社局《落户人事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五个工作日后,持申请材料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4.随迁配偶的,应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6.随迁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7.随迁未成年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确或能通过内部核查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8.随迁未成年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

9.随迁未成年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投靠的子女随非落户方迁移户口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签名按指纹);

10.在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在厦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入户在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其余则由窗口统一落户在社区公共户(无社区公共户的落户派出所公共户);

11.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

12.申请人的《毕业证书》

注:毕业证书应当在人社部“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平台可查询!

办理准迁证

1、现场办理: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户口受理窗口申请。

厦门户口准迁证办理地点一览

2、网上办理: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经区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办理迁入

办好准迁证再去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并采集人像换领身份证!

省内户口:不需要本人回户籍地迁移户口,网上自动迁移,准迁证上有二维码,扫描就可以查询迁移进度,提示迁移完成即可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迁入户口

省外户口迁移流程 :本人/委托人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同意迁出→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以收到的短信为准)!

派出所地址查看☛厦门户籍业务受理点汇总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回复【毕业生】查看厦门毕业生落户全指南(在线申请入口+流程+落户条件+材料等)、毕业生补贴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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