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第六批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

导语 条件包括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引进或意向引进到厦门市工作等。

  第六批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

  一、评选对象与资格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引进或意向引进到厦门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企业4倍,事业单位2.5倍,2022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4463元),并符合第六批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2023年)的青年人才。已获厦门市“海纳百川”及同等级人才不再参与评选。

  二、第六批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2023年)

  1.以下人才计划入选者:

  (1)国家级重大引才计划创新人才长期或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青年计划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获得者;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聘任的会计咨询专家(见附录第1条)、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福建省特支计划、“百人计划”(特级人才除外);“闽江学者”特聘教授。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以下奖项获得者:

  (1)中国青年科技奖、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2)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福建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文化名家;国医大师、岐黄学者;省级及以上名中医;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福建省技能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梁思成奖获得者。

  (3)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获得者(前10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获得者(前4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中国专利金奖前2名;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

  (4)全国名校长、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5)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6)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转化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企业类);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福建省专利奖特等奖和一等奖(前2位);福建省青年科技奖;厦门市重大科技贡献奖。

  (7)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见附录第2条);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第1名;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长江韬奋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排名第一主创人员。

  (8)中国广播电视大奖(见附录第3条);中国文联12个奖项(见附录第4条)。

  3.近5年,以下职务担任者:

  (1)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或前两名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或前两名副主任;省部共建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共建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原国家“863计划”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优秀成果项目负责人。

  (3)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等专科委员会(一级和二级专科)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省级医学会、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医师协会等专科委员会(一级和二级专科)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4)厦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见附录第5条)总部、地区总部技术研发负责人或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见附录第6条)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须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

  (5)厦门市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核心技术高管(原则上不超过1个名额)。

  (6)担任过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见附录第7条)最新同时排前200名大学的学院院长,或教授1年以上,或副教授3年以上。

  4.独角兽企业创始人(每个企业限2人);厦门市经“一事一议”给予重大支持的顶尖人才和团队负责人(团队限2人)。

  5.近5年内来厦创业,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20名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

  6.派驻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院,且在输出医院聘任主任医师并担任临床科室行政副主任及以上职务满3年,并在厦门工作满三年以上。

  7.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且经三名同领域院士或市A+类高层次人才实名推荐(上述同领域院士或市A+类高层次人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可直接当选,但比例不超过杰出青年人才入选名额的20%。

  8.经市委人才办按程序研究确认,相当于上述层次类别的人才。

  附录

  1.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第1项第(1)条中的财政部聘任的会计咨询专家,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咨询专家、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和管理会计咨询专家。

  2.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第2项第(7)条中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含特别奖和优秀作品奖。其中,电影(含纪录电影、动画电影)、电视剧(含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戏剧、广播剧作品为导演、编剧、主演署名第一的个人;歌曲作品为作词、作曲署名第一的个人;文艺类图书为署名第一的作者。

  3.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第2项第(8)条中的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包括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获奖作品和个人单项奖。其中,优秀作品为导演、编剧、主演署名第一的个人;优秀节目、栏目为导演署名第一的个人。

  4.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第2项第(8)条中的中国文联12个奖项,包括中国戏剧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金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金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的获奖作品和个人单项奖。其中,戏剧、电影、电视作品类为导演、编剧、主演署名第一的个人;曲艺、舞蹈类为编剧(编导)、主演署名第一的个人;民间文艺、杂技类为主演署名第一的个人。

  5.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第3项第(4)条中的世界500强企业以美国《财富》杂志最新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入选名单为准。

  6.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第3项第(4)条中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以全国工商联发布的榜单为准。

  7.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第3项第(6)条中的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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