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租房提取标准提高(每月不超过1800元)
导语 自2024年7月1日起,厦门市无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由每月不超过12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800元。
厦门公积金租房提取标准提高(每月不超过1800元)
政策执行时间:
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政策具体内容:
我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由原来每月不超过12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800元。
缴存人原已签约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自政策执行之日起,提取额自动调整为每月不超过1800元,减轻缴存人房租负担,支持缴存人租房安居。其他租房提取情形的,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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