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
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气量)分档;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含)以下的每辆18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30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3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72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15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2640元
4.0升以上的3900元
商用车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且20人以下,包括电车)每辆480元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包括电车)每辆540元
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按整备质量每吨72元
挂车
按整备质量每吨36元按货车税额50%计算
其他
专用作业车(不包括拖拉机)按整备质量每吨36元
轮式专用机械车
摩托车每辆60元
船舶机动船舶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净吨位每吨3元
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4元
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5元
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6元
游艇
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艇身长度每米600元
车辆:
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如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等;非机动车辆,指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如三轮车、自行车、畜力驾驶车等。
船舶:
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注:车船税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
1、对公共交通车船暂免征车船税。
2、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车船税。
3、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后上报省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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