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在厦门或者婚嫁并常住厦门的夫妻,2015年及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前款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双方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十四周岁之前死亡的;
(二)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个方未生育,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独生子女出生证明或者收养证
4.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5.授权委托书
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提交到社区居委初审——经计生办审核——经区计生委审批——计生委发证及奖励。
温馨提示:《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到所在单位领取,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独生子女】获取厦门独生子女补贴(奖励金)申请入口+申请流程、补贴金额;以及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