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五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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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申请五保户供养五保户待遇
厦门五保户申请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6-06-15 10:22:56
办理条件

福建省年满60周岁老年村民、残疾村民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表(写明本人基本情况)

2、村上证明

3、填写《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调查审批表》(一式三份)

4、扶养人与五保户申报人的协议(包括吃、穿、住、医、葬等事宜)

5、村、社讨论记录,社员同意签字盖手印达90%以上

6、村社、扶养人、五保户申报人的责任书签订(一式三份)

7、申请人提供户口页(总页、增减页、分页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部分人提供病残依据(区级以上医院有病的诊断证明,残疾证)

9、财产登记

10、2寸彩照2张

办理流程

1、申请

注: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评议: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3、审核: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4、审批

注:市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建立档案;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厦门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1号楼310室

服务热线: 0592-2077551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厦门市民政局联系方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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