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结婚证补办
导语 本专题为大家讲解的是厦门市结婚网上预约、结婚证办理、结婚证补办等相关的办事信息,大家可以通过本专题的内容了解更多办理结婚证的相关信息。
补办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补办材料
1、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 、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一份。(原婚姻登记处出)
3 、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原婚姻登记证(备注:因损毁补领婚姻登记证的需提供)。
涉外,涉港、澳、台、华侨人员还需要增加以下材料:
1、护照
2、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补办流程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制证与发证程序办理。
1、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能亲自到的可以委托办理);
2、 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 当事人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5、 颁发结婚证。
补办地点
厦门各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地址+办公时间
厦门市涉外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592-2119974
办理地点:湖里区禾山街道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M区210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补办时限及费用
补办时限
即时办理(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补办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