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证办理材料流程
导语 军人结婚是怎样的呢?与普通公民的结婚登记有何不同吗?现在就让我们来探访下咱们军人们的结婚登记程序吧!看他们是如何完成这人生中的重大转变的!
军婚 军人结婚登记是怎样的?
一提起军人几乎每个人都会肃然起敬,在人们印象中他们是铁骨钢筋,为国为民奉献满腔热血。铁打的汉子也有侠骨柔情,他们也会孤单也需要爱情,由于他们身上担负的特殊使命,他们的爱情、婚姻似乎比普通公民来的更不容易。提到结婚登记,军人结婚又是怎样的呢?与普通公民的结婚登记有何不同吗?现在就让我们来探访下咱们军人们的结婚登记程序吧!看他们是如何完成这人生中的重大转变的!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必经程序:
第一步:提出申请
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常规步骤如下:
①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②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③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第二步:准备证件和证明材料
《军官证》、《士兵证》或者居民身份证( 今后军人都要办理居民身份证,有关部门已进行了制作的准备工作。现役军人还未领到居民身份证的,仍可用军官证代替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状况证明》(由于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注意:若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未发军官证的证明。
第三步:选择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携带以上资料与恋人一起去到下面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可选机关如下:
①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
②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③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没有取得身份证、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没有身份证、户口簿的,可持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户簿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由于目前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和户口簿的管理与普通居民仍有不同,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可能暂时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因此不能办理婚姻登记,将影响退伍军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为妥善解决退伍军人的结婚登记问题,《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办理结婚登记问题的答复》(民政函〔2004〕17号)对此问题指出: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没有身份证、户口簿的,可由该退伍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其身份、户籍证明,替代普通居民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其他则须按《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安置部门出具的待安置未分配证明和入伍通知书可复印存档、备查。
军婚,部队那些特殊的规定!
《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规定:
①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②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③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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