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动车新标准是什么?
导语 注意!超标电动车也能上牌!即将截止!2021年1月31日以后,超标电动车不能再上牌!
目前厦门正在执行:
2019年4月15日起,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和《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规定,助力车产品(电动助力车按照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即为电动自动车)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以下简称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什么是“3C”?
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标、未取得3C认证,依法不能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
3C证书:
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一款电动自行车产品要通过3C认证,不但自身的产品设计要符合标准(重量、尺寸、速度、脚踏功能等),而且所采用的重要配件(电机、电池、充电器、灯具等诸多主要配件)也需要达到国标的要求。因此,在3C认证正式实施以后,杂牌电动车或将无处遁形,逐渐走入历史,标志着电动自行车3C强制认证时代正式拉开序幕。
2018年5月15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具体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
2、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
3、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4、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5、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我的电动车是不是“3C”呢?
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
地址:http://www.cnca.gov.cn/☞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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