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肺炎疫情期间办事窗口上班时间汇总

导语 出入境、行政服务中心 … … 各个办事机构什么时候可以上班?厦门汇总消息来了 !

  厦门暂停婚姻、收养登记现场办理

  2月2日,厦门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婚姻登记暂停现场办理的通知》。

  通知提到,根据省、市有关疫情防治通知精神及《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婚姻登记场所人群聚集,2月3日起,暂停全市婚姻登记现场办理工作。市民朋友可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拨打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电话咨询,具体办理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在此期间,如遇特殊紧急事由,确需紧急申请办理的,请致电咨询并预约,各级婚姻登记处酌情予以个案处理,望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和支持。

  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预约)电话如下:

  市级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0592-2119974(9:00-12:00,13:00-17:00) 思明区:0592-2663966(9:00-12:00,13:00-17:00) 湖里区:0592-5715318(8:00-12:00,14:30-17:30) 集美区:0592-6289799(9:00-12:00,13:00-17:00) 海沧区:0592-6583779(8:00-12:00,14:30-17:30) 同安区:0592-7255520(8:00-12:00,14:30-17:30) 翔安区:0592-7889517(9:00-12:00,13:00-17:00)

  另外,厦门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收养登记暂停现场办理的通知》。根据省、市有关疫情防治通知精神及《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收养登记场所人群聚集,2月3日起,厦门市全市收养登记暂停现场办理,需办理收养登记的市民朋友请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拨打电话先行咨询和预约备案,具体办理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望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和支持。

  市、区民政局收养登记处咨询(预约)电话如下:

  市级涉港澳台及华侨:0592-2119974(9:00-12:00,13:00-17:00) 思明区:0592-5862779(8:00-12:00,14:30-17:30) 湖里区:0592-5231994(8:00-12:00,14:30-17:30)集美区:0592-6289799(9:00-12:00,13:00-17:00) 海沧区:0592-6583779(8:00-12:00,14:30-17:30) 同安区:0592-7558067(8:00-12:00,14:30-17:30) 翔安区:0592-7077191(8:00-12:00,14:30-17:30)交通业务


  最近的公租房延期申请啦

  关于2019年第十九批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延期申请受理的通知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集聚活动造成防控风险,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月3日启动的2019年第十九批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现场申请受理工作将延期进行。后续办理时间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有关情况将提前通过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xmanju.com)、厦门公租房及厦房租赁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自2月10日起,意向申请家庭可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通过客服热线968383进行咨询及电话预约申请。


  @保障性租赁房住户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暂缓合同期满续租受理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暂缓

  保障性租赁房合同期满承租户

  续租受理的通知

  尊敬的保障性租赁房住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中心就关于暂缓保障性租赁房合同期满承租户续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起,原则上暂缓续租申请,后续续租申请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二、续租暂缓期间的租金按现有状态保持不变;

  三、相关问题可于正常上班时间拨打热线电话“968383”咨询。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全市法院调整立案、诉讼服务

  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和《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以及省法院通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厦门全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进行如下调整:

  一、暂时关闭全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

  2月3日起,全市各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来访接待工作,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二、接待场所关闭期间,全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工作办理方式如下:

  ★需要到我市两级法院立案的,请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厦门金融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仅针对金融诉讼案件)进行网上立案,邮寄书面材料请根据相关法院的要求办理。不便网上立案的,也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并说明原因。★需要办理缴纳诉讼费的,请根据相关法院通知进行转账或通过扫码支付。★需要开具生效证明的,厦门律师请通过律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其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通过邮寄方式提请。★需要联系法官、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请拨打0592-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申请再审,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申诉信访,请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或者邮寄方式提请。附:厦门各法院邮寄地址、立案联系人及电话


  人社业务100多项业务网上办、快递办、自助办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市民朋友或企业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市社保中心窗口、市人社分中心窗口以及市人才中心窗口等实体大厅办理有关事项,市人社局将可全程网办、快递办理、自助快办的所有依申请事项详情进行公告。

  请大家在办理人社业务时尽量选择:网上办理、快递办理、自助办理尽量减少到实体大厅办事的次数

  具体事项清单

  市人社局可在线“全程网办”事项清单

  共89项

  市人社局可快递材料办理事项清单

  共42项

  市人社局“自助快办”事项清单

  共7类


  公积金业务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公告

  一、网上办理,避免聚集

  为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有效防控疫情,请缴存单位或职工优先使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e政务、支付宝和i厦门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已开通的线上服务事项详见附件。

  办理“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缴存单位,以及办理“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可选择“快递寄送申请材料”(寄件邮费自付)的方式寄送办事材料原件,中心审批后将办事材料原件寄回(邮费由中心承担)。

  二、现场办理,减少停留

  中心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和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设有办事窗口,为避免人员交叉感染,请减少在服务大厅等待逗留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

  温馨提示:如确需到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请至少提前一天通过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预约方式进行预约,预约开放时间及预约渠道详询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现场办理时,请自觉、正确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为大厅通风和消毒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离开时,请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出大厅。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建议暂不进入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四、政策咨询,拨打热线

  若需咨询政策,可拨打12329服务热线,人工服务自2020年2月3日正常上班起恢复。


  医保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业务实施“五办”服务

  1、网上办理:

  可足不出户,电脑端互联网上办理医保业务;

  3、自助机办理:

  可选择家附近的自助机网点,就近办理医保业务;

  4、延后办理:

  若想到现场办理,请等待疫情过后,将为您提供优质满意的窗口服务。

  5、预约办理:

  若确需现场办理,请按照市、区政务中心要求,提前预约、缩减等候时间,即办即走

  网上办理、手机办理、自助机办理、预约办理操作指南


  银行业务

  各银行陆续调整营业时间别白跑一趟

  厦门工行

  发布公告调整2月3日至9日营业网点及对外营业时间安排:

  具体调整如下:

  2月4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2月5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2月6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2月7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2月8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2月9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厦门招行

  发布公告调整近期营业时间——

  厦门农行

  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做好金融服务,现将我行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各网点对外营业时间调整公告如下,敬请周知:一、2月3日至2月9日营业网点临柜业务对外营业网点见下表。二、2月3日至2月9日对外营业网点服务时间为10:00至16:00。三、在此期间,我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POS正常对外营业。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选择就近网点或使用自助渠道办理业务。如需帮助,请拨打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99。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关于暂停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现场服务

  实施“不见面审批”通告

  我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及分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暂停现场服务,实施“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大厅现场服务。自2020年2月3日起,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及分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暂停现场受理业务,实施“不见面审批”。

  二、网上办渠道。您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

  (http://xm.zwfw.fujian.gov.cn),可按个人办事、法人办事、部门服务等分类查找所需要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了解办理流程,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办理。

  四、自助办渠道。您可持二代身份证,在布设自助机的社区便利店、邮政局、地铁站、BRT站、派出所、政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网点,就近选择“e政务”自助机或其他自助机进行自助办理。

  五、邮寄办渠道。您可根据事项办事指南的纸质材料提交方式和办理结果领取方式,选择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

  六、咨询服务渠道。您在办理过程中,如需要咨询、辅导、办理等有关服务,请拨打各审批服务部门窗口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http://as.xm.gov.cn/zwgk/gzdt/202001/t20200130_2419219.htm),查阅《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网上办事服务指引》。

  本次暂停大厅窗口现场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窗口现场服务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暂停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暂停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暂停近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自2月3日起,除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外,暂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经审批同意后进场开展交易活动。暂停公共资源交易期间,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确需开展交易活动的,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进场开展交易活动。进入交易场所的人员严格按照《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统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交易场所。

  三、及时发布交易时间延期公告。对已完成受理登记并发出招标采购等交易公告的项目,请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及时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mzyjy.cn)和其他法定媒介发布交易时间延期的变更公告。

  本次暂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具体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mzyjy.cn)信息公告。

  咨询电话:0592-2677200


  市应急局

  疫情防控期间优化审批服务工作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应急局推行网上办理、预约办理业务并暂停 “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工作。


  市建设局

  优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审批工作

  采用全程网办、双向邮寄、预约办理、多证合一等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布暂缓受理的审批服务事项。

  在疫情防控期间,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报建处理、设计招标备案等21个事项均可全程网办——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进行办理。

  另外,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将采取电话预约办理,申请人须事先电话预约办理时间,备齐申报资料后,按预约时间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将采取多证合一方式,申请人至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有关营业执照即为备案,无需另外办理。


  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

  根据《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暂停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现场服务 实施“不见面审批”的通告》要求,自2020年2月3日起,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及分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暂停现场受理业务,社保业务事项实施“不见面办理”。

  疫情期间,各社会保险中心将适当放宽业务办理时限,符合待遇申领条件的可延期办理。其他无时限要求的业务建议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办理,防止疫情扩散,延期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


  集美区妇幼保健院

  近期就诊注意事项

  根据福建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启动一级响应机制,为保障您的健康,减少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现特向近期来我院就诊的患者告知如下:

  1、我院非市级定点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如果您有发热(体温≥37.3℃)或呼吸道症状,请选择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如下图)就诊。

  2、我院口腔科暂时停诊,托幼机构保教人员健康体检、幼儿园入园体检、孕妇学校暂不开展,恢复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3、前来我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请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相关防护措施,尽量减少陪同就诊人员,避免交叉感染。

  4、所有来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请主动配合进行发热预检、接受体温检测。

  5、择期检查和治疗的朋友请与经治医生联系,合理安排返院检查和治疗时间。咨询电话:

  儿童保健:6258608/6255643;妇女保健:7790836;孕期保健:6258638;婚前孕前体检:6067219


  暂停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窗口现场服务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

  暂停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窗口

  现场服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窗口现场服务,有关业务实施“不见面审批”,推行网上办理。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一、车管所、各辖区交警大队暂停现场办理机动车登记、非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业务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不能按期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换证、审验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的,允许延后办理。对已经预约办理相关业务的,将统一取消预约。其中,取消预约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二、各辖区交警大队办公场所内设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点暂停服务。三、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提倡通过来信的方式邮寄办理。来信请寄: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号(邮编:361004)。四、福建公安交通综合应用服务平台(https://fj.122.gov.cn)、“交管12123”APP、“福建交通罚没”APP等自助业务平台正常运行。请广大市民使用自助平台办理有关道路交通管理业务。五、以上暂停现场办理的窗口服务事项,如需咨询、辅导、办理等有关服务,请拨打相关业务负责部门的电话咨询。六、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现的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内(未注销)、逾期未参加审验,以及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本市有五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等情形,予以口头警告,暂不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七、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适时恢复窗口现场服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此前发布的信息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因此带来的不便请广大市民谅解和支持。

  本市公安交通管理网上办理事项一览表

  及窗口服务电话如下:

  全市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窗口咨询电话


  单位团体订餐可送餐上门

  我市餐饮行业协会积极发动我市餐饮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调整经营策略,履行社会责任,拟向我市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提供集体用餐供配送服务保障,现提出如下方案:

  服务对象和范围

  厦门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包括早餐、午餐和晚餐。

  订餐和配送方式

  实行单位团体订餐,由用餐需求单位统一与供餐企业提前以电话方式预订(早餐前一天12:00前预订,午餐和晚餐前一天16:00前预订),供餐企业根据分餐制要求,按人头统一打包供应配餐,每人一份。供配送方式包括单位派人自取、餐企送餐上门(或到指定地点)和第三方提供配送服务(适用于通过第三方预订、线上预订)。

  家庭或个人订餐仍按现行办法,以市场化方式预订,不适用本方案。

  价格和结算方式

  价格10元—40元/人·份,品种和结算方式由订餐单位选择,并与供餐企业协商确定。

  供餐单位

  首批供餐企业包括美海乐、早龙、五润、夏商营养餐、家的味道、肯德基、利新源、美团外卖和饿了么9家。在此基础上,将根据需求情况陆续征集新的供餐企业名单。

  食安保障

  各供餐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餐饮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餐饮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餐饮服务单位学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知识的通知》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餐饮服务单位的一封信》,以及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用餐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服务保障至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

  如有质量或安全问题可向厦门市餐饮行业协会投诉


  思明:在线采购蔬菜、生鲜、生活用品超市

  尊敬的居民朋友:

  疫情无情人有情。面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厦门市22家大型商超及连锁企业备足货源,全力以赴做好民生商品的供应保障工作。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倡议:

  1.要减少外出。提倡通过网络平台采购生鲜、蔬菜及生活用品。思明区线上商超提供方便、便捷的线上购物方式,市民朋友可就近采买,避免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2.勿盲目囤积。提倡食用新鲜蔬菜,避免造成不必要浪费。当前全省蔬菜生产正常,种类丰富、供应充足,各类生活必需品能够满足市民的正常生活需求。

  广大居民朋友们,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思明区商务局

  2020年2月1日

  以下是在线采购蔬菜、生鲜、生活用品超市详情

  供大家就近选择

  特殊时期网上购物订单较多,配送时间可能较长

  请大家提前安排,耐心等待,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健康


  翔安区在线采购渠道

  为方便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足不出户采购生活必需品,翔安区商务局汇总了区内具备线上运营条件的人人乐、苏宁小店、新华都、元初食品、朴朴超市供市民选择采用。

  也请各镇街、各部门通过多渠道加强宣传,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市场供应工作,减少人员流动的同时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求。


  湖里区各大商超减免租金5100余万

  近日,湖里区商务局向辖区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及商管团队发出《关于给予大型商场商户适度减免租金共抗疫情的倡议书》,倡议湖里区内大型商场业主、管理方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适当对入驻商户减免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租户减轻负担,释放出众志成城共抗疫情、团结一致合作共赢的强大正能量。

  辖区各商贸企业积极响应号召,彰显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企业担当,万达广场、吉家家世界、SM城市广场、五缘湾天虹商场、建发湾悦城、东百蔡塘广场、五缘湾乐都汇、中典宏基酒店用品市场、宝象红星美凯龙等商场已率先发出公告,为旗下商铺租户减免租金,第一批免租金额达5100万元(暂不含宝象红星美凯龙金额),有效缓解了品牌商户、零售、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的经营压力,受到广大商户的欢迎。

  第一批湖里区大型商场租金、物业费减免情况统计表

  统计时间:2020年2月1日

  来源:湖里区招商局


  【福建取消2月2日结婚登记】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月30日,福建省民政厅发布公告,要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取消原定于2月2日(周日)为新人加班办理结婚登记的安排。

  【厦门思明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不见面”倡议书】

  建议您采用网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中心大厅现场办理。具体可使用以下五种办理方式:

  1. “全程网办”。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http://xmsm.zwfw.fujian.gov.cn/。

  2. “自助快办”。通过自助机终端进行办理,您可在24小时社区便利店、企业园区、大型酒店、火车站、地铁站、24小时便民服务区等网点选择e政务等自助机办理。

  3. “靠前联办”。至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医院等场所,您可就近选择窗口进行办理。

  4. “全城通办”。可在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和部分网点实现通办,您可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中心大厅等待逗留的时间。

  5. “双向邮寄”。部分事项可实现快递收取快递送达或网上受理快递送达,您可在申报过程中选择申请材料、审批结果双向邮寄,全程不用跑腿。


  【厦门水务营业厅服务时间调整通知】


  【福建省供电营业厅春节假期暂停服务】

  提醒:

  尽量选择网上国网App在线办理用电业务。

  电费交纳:春节用电高峰期,App首页点击"去交费"按钮,可以为已绑定户号交费,支持多户、跨省交费。也可以添加交费户号,无需绑定直接交电费。

  电费查询:使用前需先"绑定户号",App首页点击"电量电费",支持查询近三年月用电量,实时监控每日用电量,简单便捷。

  发票打印:点击首页“电费账单”,拉到页面底部选择“电子发票”,即可足不出户打印电子发票。

  故障报修:防疫期间,如您遇到电力故障,请在App首页点击"故障报修",填写报修地址,支持上传文字、照片、实时查询进度,不用出门就能处理用电故障。

  在线客服:App首页点击右上角"客户"按钮,可以查询各类用电信息,也可以咨询7*24小时在线客服,解答您的所有疑问。


  【车驾管业务办理调整通知】

  交警部门1月31日中午发布消息

  从2月3日开始,车管所、各辖区交警大队暂停现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含科目一、二、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实习期满考试、恢复驾驶资格考试等)、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满分学习业务。对已经预约办理相关业务的,将统一取消预约。其中,取消预约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办理相关业务的,请电话预约办理时间。

  对于2020年1月23日至4月30日期间,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未换证、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三年未申请恢复、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未参加审验教育的,可以延后3个月办理;学习驾驶有效期在此期间到期的,统一延长3个月。

  对驾驶员朋友关注的交通安全违法处理业务问题,交警部门提醒,各辖区交警大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仅处理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暂停处理机动车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已经预约处理机动车电子监控违法记录的,将统一取消预约。在窗口业务调整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现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一年内(未注销)、逾期不参加审验,以及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本市有五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等情形,一律予以口头警告,不得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

  另外,货车通行证全流程通过互联网申请、审核、核发,暂停现场申请。

  特别提醒:福建公安交通综合应用服务平台(https://fj.122.gov.cn)、“交管12123”APP、“福建交通罚没”APP等自助业务平台正常运行。请广大市民使用自助平台办理有关公安交通管理业务。

  警方表示,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适时恢复上述公安交通管理窗口服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设置在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窗口按照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为准。


  【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

  税务机关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在此基础上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涉税事项尽可能网上办理。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问题和需求,尽量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视频等方式帮助解决。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税务机关将主动通过预约服务。


  厦门市贸促会提倡“不见面办公”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原产地证申领,安排签证人员网上审证。已开通自主打印的企业可自行打印证书;需要现场出证的企业可提前预约出证时间。

  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ATA单证册和代办领事认证业务的企业可通过QQ群、电话等方式进行预约。

  为帮助企业减免违约责任,厦门市贸促会可为企业提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实性证明服务。具体事项办理联系人和电话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查询。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调整】

  厦门市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2020年2月份厦门市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暂不开展、3月份以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暂停。厦门市普通话测试中心将根据厦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科学研判后再另行通知考试和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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