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地出台最严出行管控措施

导语 最严防控 全面升级!福建又发布!全省多地、多区域,最严管控措施!!!

  福建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措施的通知》,就切实做好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五大方面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个社区(村)、每个家庭、每个人。通知中就强化重点人群管理提出了11条具体措施,此外,为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重点支持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经费较困难的基层单位。

  通知主要内容为强化重点人群的管理,

  具体要求共有11个“一律”:

  (一)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闽人员(含本省人员去过上述地方的返回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从入闽之日算起,下同)。

  (二)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闽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

  (三)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入闽人员,一律实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

  (四)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与患者最后一次接触算起,下同)。加强对医学观察对象管理,在观察期间严格限制其与他人接触。

  (五)密切接触者的共同居住家属,除一人实施居家观察外,其他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六)一般接触者一律实施14天的自我观察和医学随访,期间严格限制与他人接触。

  (七)疫情期间,所有人一律不串门、不聚众打牌打麻将、不聚餐、不相互请吃和吃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八)“红事”“白事”一律简办,不得有聚集性仪式、酒宴,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各社区(村)干部要加强监督管理。

  (九)一律暂停各类集市、灯会、庙会、祭祖、宗亲聚会等各类民间群体性活动。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与人群聚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十)近14天内由居住地外的县(市)返回的人员,一律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村)报告,并承诺报告的真实性。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体温、医学观察和随访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一律视情况对社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精准的封闭式隔离。

  与此同时,通知还要求,依法依规追究瞒报、谎报行为责任,如有瞒报、谎报,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对漏查、漏测、漏管等不作为、失职行为,一律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科学防护知识;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重点支持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经费比较困难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等基层单位,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泉州丰泽区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

  (第10号),包括了外卖、快递等多项管理新举措。

  2020年2月4日16时起至2月18日24时,丰泽区请全区居民群众自觉做好居家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外出。除采买生活必需品、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的人员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正常上班),其他人员尽量不要外出。外出人员应按规定落实戴口罩等基本防护措施。外出采买人员(原则上每户1人)不扎堆购物,不聚众聊天,不逗留闲逛,采购完生活物资后即刻归家。

  对省外疫情重点区域进入丰泽区人员一律劝返,如执意入境者,必须隔离观察14天。

  区内人员一律不去该区域,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隔离观察14天。泉州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登记。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

  辖区内的一切公共休憩场所,如凉亭、地下室、小区内业主活动中心等,一律不得有人员集聚、打牌、钓鱼等活动。

  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须履行主动报告职责,承担监管责任,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辖区所有小区、写字楼、办公楼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区住建局继续督促各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封闭式”管理工作;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所在地的街道社区负责“封闭式”管理工作;各单位办公楼由单位负责“封闭式”管理工作。

  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福州各区县

  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发布关于采取更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第9号)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晋安区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立即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

  现公告如下:

  一、全体居民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政府机关、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访问、入户摸排等工作,并自觉居家观察,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2天由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必须戴口罩。出现发热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外出史相关情况。

  二、即日起对全区村、社区、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车辆一律不放行、外来人口一律不让进、进入人员一律检查有效证件、测量体温。

  三、全面关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必需开业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依法给予处理。

  四、禁止一切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凡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强制集中隔离观察;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近14天返榕、来榕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及居住地村、社区报告登记,并自觉居家观察2周,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凡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擅自外出的,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六、实行最严格的出租屋管理制度,即日起禁止将房屋出租给新返榕、来榕的湖北及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群众,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责任。对已出租房屋,应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发生疑似疫情,应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未履行管控和报告义务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全区各企业在2月9日之前不得开(复)工,并严禁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榕。

  八、鼓励群众举报,欢迎第一时间提供来自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线索。

  晋安区各乡镇(街道)联系电话如下:

  晋安区联系电话:0591-83660420;

  鼓山镇联系电话:0591-83665676;

  新店镇联系电话:0591-87935008;

  岳峰镇联系电话:0591-83658183;

  宦溪镇联系电话:0591-87912027;

  茶园街道联系电话:0591-87595534;

  王庄街道联系电话:0591-83660304;

  象园街道联系电话:0591-83653864;

  寿山乡联系电话:0591-87930034;

  日溪乡联系电话:0591-87932565

  本公告自即日起实行。

  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布第5号通告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经区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居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区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示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单位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况对单元房、楼栋、小区进行医学隔离。

  四、近14天有重点疫区旅居史的返台江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14天健康管理和医学观察,按照市里有关要求,隔离期从居住地所在社区或集中隔离点对观察对象开始进行医学观察起算。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强制集中隔离观察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单位备案。对于组织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打牌等娱乐以及各类民俗活动等)及提供聚集性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通知有重点疫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榕。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自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停止。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鼓楼区

  鼓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分别向鼓楼区的市民、物业管理单位、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发布了紧急通知!

  若有违反,将由相关部门依照规定追责!

  致鼓楼区市民:

  1.即日起对您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将在每个小区出入口设置卡点,请您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做好体温测量。

  2.外出须戴好口罩,不得参与任何形式3人以上聚集性活动。

  3.积极配合政府机关、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访问、入户摸排等工作。

  4.1月23日以后从武汉回来的人员,必须到社区进行登记,实行集中隔离。

  5.如果您的家庭成员、周边亲友或租住人员,有从湖北、温州等地返榕的,请您主动劝导进行隔离,并向社区报告。

  6.第一时间提供来自湖北、温州人员线索,向所在社区报告,或通过12345、“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鼓楼区举报电话(87551945)等渠道反映。

  致鼓楼区物业管理公司:

  1.在每个小区出入口设置卡点,并关闭不常用通道,对每个进入小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立即向社区报告。

  2.严格控制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小区,确需进入的必须登记,逐一建立信息台账。

  3.做好来自湖北、温州等地人员排查,发现相关线索,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或通过12345、“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鼓楼区举报电话(87551945)等渠道反映。

  致鼓楼区企业:

  1.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得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经批准复工复业的,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每人每日体温测量,并予以登记备查。

  2.加强外地返榕人员管理,如有1月23日以后从武汉回来的人员,必须到社区进行登记,实行集中隔离。其余外地返榕人员,应经14天健康管理观察期后方可返岗。

  3.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加强企业员工进出管理。

  4.第一时间提供来自湖北、温州人员线索,向所在社区报告,或通过12345、“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鼓楼区举报电话(87551945)等渠道反映。

  致鼓楼区机关事业单位:

  1.加强外地返榕人员管理,如有1月23日以后从武汉回来的人员,必须到社区进行登记,实行集中隔离。其余外地返榕人员,应经14天健康管理观察期后方可返岗。

  2.在本单位所有出入口设置卡点,对每位进入单位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立即向社区报告。

  3.严格控制外来车辆、人员进入本单位,确需进入的必须登记,逐一建立信息台账。

  4.第一时间提供来自湖北、温州人员线索,向所在社区报告,或通过12345、“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鼓楼区举报电话(87551945)等渠道反映。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严格管理。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企业及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街道商铺一律关闭。农贸市场、米店、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含民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2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航。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第13号通告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近日,多地频频发生人群集聚引发的聚集性疫情,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为平稳有序安全渡过难关,希望全体市民群众自觉支持、参与和配合防控工作,保护自我,守护家园,互相监督,同舟共济,共同筑起一道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远离传染源。不去重点疫区,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服务场所,不食用和接触野生动物,减少探亲访友。

  二、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保持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外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

  三、配合防控工作。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向社区报告重点疫区返榕或来榕人员以及疑似病人情况。

  四、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出现发热、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外出史相关情况。

  五、来榕、返榕人员自觉居家观察。从外地回来,要自觉居家观察2周,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观察期间,避免外出。

  六、坚决杜绝聚集性活动。务必不折不扣做到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不出门、少出门。凡是参与民俗等聚集性活动的,一经发现,立即隔离,任何人不得例外。

  七、欢迎举报监督。如有发现可疑人员和聚集性行为,主动向属地社区举报。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连江县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鉴于各地的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全面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加强对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段时间以来从新增重点区域方向到连江的人员(含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新增重点区域返乡人员)应在抵达连江之日起14天内落实以下责任:

  1.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所在村居报告旅居新增重点区域的情况;

  2.落实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不随意走动,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主动做好健康管理。

  二、对于不申报旅居新增重点区域情况、不配合做好健康管理的新增重点区域来连、返岗人员,将由公安、卫健、防疫等部门实行强制集中隔离观察,并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管理未尽事宜,参照湖北、武汉来连人员做法要求,不漏一人,全面管控,严格落实健康管理。

  特此通知。

  连江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闽侯县

  关于严管严控“十个一律”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未来一段时间既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也是可能出现的疫情爆发期。为确保闽侯平安,非常时期必须采取非常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采取“十个一律”的严管严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1、凡是组织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打牌等娱乐以及各类民俗活动等)以及提供聚集性活动场所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是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3、凡是1月20日之后来往湖北或温州疫区且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一经查明,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4、凡是1月20日之后与湖北或温州疫区群众有接触且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一经查明,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5、凡是拒不配合各卡口、检查点检测的人员,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6、凡是收留或出租房屋给湖北或温州疫区群众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凡是已实施居家隔离的人员,不遵守隔离规定,有擅自外出等行为,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从集中隔离之日起算14天;

  8、凡是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进入公共场所或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9、凡是在公共场所不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且不听劝导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10、乡镇(街道)、村(居)干部落实“敲门行动”“战‘疫’播报行动”等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未及时报告辖区内聚集性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举报违反防疫工作规定的人员及事件,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次。举报电话:12345、22063562、22065562。

  本公告自即日起实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停止。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永泰县

  永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第10号公告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鉴于疫情形势严峻,我县将严格管控人员进出,根椐《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即日起,除永泰籍和在永泰工作的人员之外,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予以劝返。如执意入樟,必须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日。

  二、永泰籍在外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暂停返樟,确需返樟的必须接受隔离检查 。

  三、县内人员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强制居家隔离观察14日。

  四、各守乡护村的检査岗对所有进出人员、车辆一律进行检査,非本乡本村的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

  五、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不包括保障生产生活、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和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永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三明将乐


  福建关闭上百个高速收费站!

  全省高速公路的限行措施具体如下:

  2月5日17时起,福建这些高速出口临时关闭!

  2月5日17时00分起三明又要临时关闭6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此前已关10个

  自2020年2月5日17时00分起,临时关闭尤溪县坂面收费站、将乐县万安收费站、泰宁县寨下收费站、建宁县里心收费站、明溪县明溪南收费站、清流县嵩口收费站。

  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路线,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福建还有这些高速收费站关闭:

  龙岩

  限行日期:2020年2月4日8时起。

  限行收费站

  长汀县(2个):河田、涂坊收费站。

  连城县(1个):姑田收费站。

  上杭县(8个):上杭西、上杭南、才溪、白砂、古田、蛟洋、庐丰、稔田收费站。

  永定区(4个):永定东、土楼、下洋、金砂收费站。

  漳平市(2个):新桥、溪南收费站。

  武平县(1个):岩前收费站。

  新罗区(5个):适中、龙岩南、雁石、苏坂、小池收费站。

  注意事项

  临时交通管制期间,上述2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采取“只进不出”的临时管控方式,禁止车辆(特种车辆除外)从以上高速出口(下高速)通行,高速进口(上高速)仍正常通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根据我市高速公路车流通行情况,适时调整管制措施。

  三明境内

  限行日期:2020年2月3日0时起。

  限行收费站

  三元区:吉口收费站、莘口收费站;

  沙 县:虬江收费站、夏茂收费站、南阳收费站;沙县机场收费站(19:00—次日8:00实行临时管制,白天可正常通行);

  永安市:小陶收费站、洪田收费站、西洋收费站;

  宁化县:石壁收费站。

  注意事项

  临时交通管制期间,以上高速口只进不出。

  前往三明的车辆绕行三明南、三明北收费站下高速;前往沙县的车辆可绕行沙县收费站下高速;前往永安的车辆可绕行长深高速永安北收费站、泉南高速永安南收费站、永安西收费站下高速。

  南平境内

  限行日期:2020年2月3日 20时起

  34个限行收费站

  延平区:大横、夏道、南山、赤门、洋后、来舟、峡阳

  建阳区:南平建阳、南平南、水吉、回龙、麻沙

  邵武市:邵武西、下沙、吴家塘、拿口、卫闽、水北、桂林

  武夷山市:兴田、九曲

  建瓯市:东游、川石、小桥、南雅、徐墩

  顺昌县:大干

  浦城县:石陂、临江、仙阳、富岭、官路

  光泽县:金岭

  松溪县:郑墩

  注意事项

  上述34个高速收费站采取“只进不出”方式,允许车辆从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禁止一切车辆从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

  此外,在境内其余20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口设置检查点,对进出高速公路的车辆和人员予以检查,具体检查要求以各地领导小组对外通告为准。

  南平20个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检查点

  ▲点击可查看大图

  延平区:延平、延平北

  建阳区:南平、将口

  邵武市:邵武、和平

  武夷山市:武夷山、武夷山北、五夫

  建瓯市:建瓯、东峰、迪口

  顺昌县:顺昌

  浦城县:浦城、浦城南

  光泽县:光泽

  松溪县:松溪、旧县

  政和县:政和、杨源

  泉州境内

  限制日期:2020年2月2日12时起。

  限制收费口

  泉州:泉州东收费站、洛江收费站、

  晋江:水头西收费站、金淘收费站、

  石狮:石狮北收费站、

  南安:南安水头西收费站、南安南收费站、南安金淘收费站、南安乐峰收费站;

  安溪:安溪东收费站、龙门收费站、剑斗收费站、东溪收费站;

  永春:湖洋收费站;

  德化:德化收费站、上涌收费站

  注意事项

  请绕行临近收费站驶离高速,高速收费站入口正常进入。

  漳州境内

  限制日期:2月2日15:00起。

  限行收费口

  芗城区:天宝收费站。

  龙海市:东泗收费站、紫泥收费站。

  云霄县:下河收费站、云霄收费站。

  东山县:东山北收费站。

  诏安县:四都收费站。新增:诏安南收费站,可绕行诏安东收费站;

  平和县:霞寨收费站、安厚收费站、坂仔收费站、长乐收费站。新增:霞葛收费站,可绕行灵通山收费站。

  华安县:土楼收费站、沙建收费站。

  长泰县:天柱山收费站、岩溪收费站。

  高新区:靖城收费站。

  注意事项

  临时交通管制期间,以上高速出口(下高速)禁止通行,高速进口(上高速)仍正常通行。

  宁德境内

  限行收费口

  蕉城

  1、正常通行收费站:沈海高速:宁德北、甬莞高速:宁德东

  2、只进不出收费站:

  沈海高速:宁德南、汽车城、飞鸾

  甬莞高速:宁德西、八都

  福安

  1、正常通行收费站:宁上高速:湾坞、福安

  2、只进不出收费站:

  沈海高速:下白石

  甬莞高速:福安西、福安北、福安甘棠

  宁上高速:赛歧、白云山

  溧宁高速:社口

  霞浦

  1、正常通行收费站:沈海高速:霞浦、三沙

  2、全封闭收费站:沈海高速:牙城、 盐田

  福鼎

  1、正常通行收费站:沈海高速:太姥山

  2、只进不出收费站:沈海高速:八尺门

  3、只出不进收费站:沈海高速:福鼎

  4、全封闭收费站:

  沈海高速:柏洋、福鼎北

  甬莞高速:管阳

  寿宁

  1、正常通行收费站:溧宁高速:斜滩、寿宁、犀溪(往浙江方向禁行)

  周宁

  1、正常通行收费站:宁上高速:周宁

  柘荣

  1、正常通行收费站:甬莞高速:柘荣

  屏南

  1、正常通行收费站:政永高速:屏南

  2、只进不出收费站:白水洋、屏南甘棠

  古田

  1、正常通行收费站:

  京台高速:古田

  政永高速:古田大桥

  2、只进不出收费站:

  政永高速:翠屏湖

  京台高速:凤都

  注意事项

  (一)“只进不出”,即临时交通管制期间禁止车辆高速出口(下高速)通行,高速进口(上高速)正常通行。

  (二)“只出不进”,即临时交通管制期间禁止车辆高速进口(上高速)通行,高速出口(下高速)正常通行。

  除了省内高速

  和咱们相邻的省份

  目前浙江温州形势比较严峻

  管制的高速口也比较多

  省际

  温州

  一、2月2日10时起,临时关闭46个高速收费站(进、出口禁止通行),保留9个高速收费站(进、出口正常通行)正常开放。

  二、保留收费站出入口:

  · G15 沈海高速甬台温:乐清北、温州东、温州南、瑞安、平阳、苍南

  · G1523 甬莞高速:龙港

  · S26 诸永高速:永嘉

  · S34 文瑞高速:文成

  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以下是

  国省道干线的管制信息

  邵武:316国道:洪墩水口寨、水北王亭、322国道下沙屯上、219省道大埠岗江富设置检查点。

  顺昌:316国道大干镇段、洋口镇段,528国道线高阳乡段、元坑镇段,县道徐大线仁寿镇段、顺郑线郑坊镇段分别设立防疫检测点。

  松溪:国道353茶平乡入口、祖墩乡入口实施管制,设置管制检查点。

  建阳:国道G237将口镇和徐市镇境内、国道G205小湖镇和回龙乡境内、国道G322麻沙镇境内、省道S302麻沙镇和漳墩镇境内设置临时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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