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室外体育运动场所全面恢复开放,室内场所有序开放

导语 室内场所能否恢复开放?恢复开放要具备哪些条件?那些开放了?怎么开放?厦门本地宝为你整理

  厦门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恢复开放室内外体育运动场所的通知

  各区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稳妥有序推进全市体育场所复工,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推进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工作方案和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部署要求,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分批实施”和属地政府纳入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安排的原则,进一步恢复开放本市体育运动场所。

  一、恢复开放的体育运动场所范围

  (一)室外体育运动场所,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经各区体育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可以恢复开放。

  (二)体育馆、健身房等室内体育运动场所,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经各区体育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实行分区域、分项目、分阶段有序恢复开放

  (三)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游泳池(馆)及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以及体育场所部分区域(如密闭的淋浴间、汗蒸室等)继续暂缓对外开放

  (四)各类线下人员聚集的体育赛事活动、团体操课、体育培训等活动,继续暂停组织举办

  (五)属地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认为不宜恢复开放的各类体育运动场所,可以暂缓恢复开放,但需通过各区体育主管部门提前向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通过媒体公开发布并现场张贴公告说明原因,待有关不宜开放原因消除后及时恢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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