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减租政策汇总
导语 厦门也陆续出台多条硬核措施鼓励小伙伴为租户减免房租!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大红包一个接一个~
减免优惠大红包一
对于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若2020年度所减免的租金总额达到或超过2019年度营业收入或2019年末资产总额的20%,可申请免征2020年度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土地使用税;若减免的租金总额达到或超过2019年度出租房产收入的20%,则可申请免征2020年度房产税(从租计征)。
减免优惠大红包二
如果不符合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的条件,或是整体减租比例未达到,别着急,还有第二个红包:
2020年 2 月 1 日至6 月 30 日期间,纳税人(房产出租方)为从事旅游、会议展览、住宿、餐饮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承租方)累计减免租金不低于一个月租金的,对该出租房产及其实际占用的土地,分别免征 2020年上半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优惠大红包三
如果不巧的话,单个房产又达不到这个条件,咱也别灰心,铛铛铛——还有第三个红包:
对于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其他纳税人,导致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全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这里所称“重大损失”不仅包括因给租户减租造成的损失,也包括自身因疫情影响受到的生产经营损失,只要净损失金额达到或超过上年度营业收入或上年末资产总额的20%,就可以享受免征2020年全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附送一个小红包哦: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纳税人(房产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承租方)月减免租金达到或超过该房产正常月租金水平20%的,对该出租房产实际占用的土地,予以免征相应月份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