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厦门第15批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 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2020厦门第15批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取得房源后作为集体宿舍,按照一人一套的分配方式安排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

  本批次的房源以“套”为单位办理承租或退租。

  申请条件: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且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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