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滨南路、莲前路公交专用道(范围+时间+处罚)

导语 2019年2月1日,厦门为民办实事项目“一横一纵”公交专用道中的“一横”建成投用,作为我市的首条公交专用道,覆盖了湖滨南路和莲前东西路,极大方便了市民的出行。

  厦门湖滨南路、莲前路公交专用道(范围+时间+处罚)

  范围:

  首先在湖滨南路辅道右侧车道莲前西路主道右侧车道(莲坂转盘至阳光百合段为辅道右侧车道)、莲前东路主道右侧车道(全长11.6公里)划设公交专用车道(“一横”)

  时间:

  2019年2月1日起每个工作日的7:00至9:00、17:00至19:30,公交专用车道只准许公共汽车、校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驶入。

  注: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全民放假的节日和周末双休日以外的日期,以及通过调整周末集中休假时,被调整为工作日的周末。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但应当避让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公共汽车和校车,并在借道后迅速驶离公交专用车道:

  (一)遇有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或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形,根据交通警察指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的;

  (二)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运载乘客的巡游出租车、20座(含)以上大型客车借用公交专用车道的;

  (三)根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或进出沿线道路开口的。

  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在专用时段内应当按序单排行驶在公交专用车道内,不得在停靠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上、下客。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且设有导向车道的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所需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

  处罚措施: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六款及第四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对于电动自行车、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公交专用车道行驶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公交】即可获取厦门公交线路查询入口、最新公交线路调整通知、公交E通卡办理指南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