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厦门第17批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且与所在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2020厦门第17批公租房申请条件: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且与所在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由职工所在单位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注:

  ①本批次房源由单位申请承租并签署租赁合同,取得房源后作为集体宿舍,按照一人一套的分配方式安排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

  ②本批次的房源以“套”为单位办理承租或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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