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2021年春节期间做好“三不三访”工作实施细则
导语 集美区发布《集美区2021年春节期间做好“三不三访”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在春节期间做好这些工作!
集美区2021年春节期间做好“三不三访”工作实施细则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文教区管委会,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做好“三不三访”工作的通知》有关严控交通客流、鼓励员工在工作地过年、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等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充分保障春节期间留厦员工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制定2021年春节期间(如无特指,均为2021年2月11日-17日)做好“三不三访”(即重点企业不停产、重点工程不停工、联系企业不断线、访重点企业、访重点工程、访困难职工和群众)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重点企业不停产
(一)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符合2021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且产值较2019年一季度增长10%(含)以上条件的,对其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部分按0.05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三高”制造业企业补助标准为0.1元/千瓦时;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新建项目投产并纳入统计的制造业企业,符合2021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条件的,对其一季度用电按0.02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助。上述政策对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用电量以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核定数据为准。
(二)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鼓励工业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有效提高用电负荷,支持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电大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1年2月1日-28日。
(三)稳定工业企业职工队伍。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并在春节期间开工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工作天数,按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活跃辖区商圈节日氛围。积极走访辖内各大商超及餐饮企业,鼓励开展各类让利促销活动,提振我区节日消费市场。留厦员工将有机会享受区总工会满减优惠活动。
二、重点工程不停工
(五)妥善做好春节期间不停工的统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督促业主(代建)单位安排好春节期间的相关事宜,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做好留守和返乡职工工作安排,落实工作值守、生产生活保障和慰问工作,争取省、市、区重点项目少停工、春节假期后即复工,扩大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投资。项目建设(代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进度款拨付工作。
(六)鼓励重点建设工程春节期间不停工。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重点工程项目给予补贴。其中: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100元/天•人补贴;春节假期结束至元宵节期间(2月18日-26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50元/天•人补贴,以上措施对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及时对接落实调整人工费动态指数。针对春节至元宵节期间(2月11日-26日)人工费涨价、材料涨价及加班工资等实际情况,及时对接市建设局调整人工费动态指数。
(八)对不停工重点工程项目予以分类表扬。区建设与交通局可对春节至元宵节期间(2月11日-26日)不停工项目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其中,不停工期间完成产值5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对项目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不停工期间完成产值1000万元以上(含)的上述项目,按相关规定申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对项目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三、联系企业不断线
(九)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加强劳资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春节放假时间,鼓励企业留员工在厦过年,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问题。
(十)引导保障城市运转的重点人群留厦。对从事环卫、市政道路养护、绿化养护、公园景区安保保洁、森林防火护林员等公益性服务行业的春节期间在岗人员,按照50元/天•人发放补贴。
(十一)支持防疫定点酒店从业人员留厦。对春节至元宵节期间(2月11日-26日)集美辖区承担防疫任务(含接待定点医院医护人员)的定点酒店,根据实际在岗员工人数和工作天数,按照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超出市级补贴范围的,由区级承担。
四、访重点企业
(十二)主动走访帮扶重点企业。各镇街、各部门要积极落实重点企业挂钩服务制度,加强企业走访,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春节放假时间,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十三)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利用平时在外闽籍企业家回乡过年的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项目对接洽谈,做好乡情、亲情招商。
五、访重点工程
(十四)走访慰问重点工程。各部门、各镇街要持续走访在建重点工程,实地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织慰问春节期间不停工的一线工人,并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做好节后全面复工准备工作。
(十五)看望慰问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户。各片区指挥部、各镇街要主动看望慰问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户,推动征拆工作顺利进行。
六、访困难职工和群众
(十六)开展“平安返厦送补贴”行动。区总工会要配合市总工会筹集资金,积极鼓励辖内企业统筹安排休假、错峰回乡返厦,“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时间延长至年底(从2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内回乡返厦的职工均可申请一次交通补助。
(十七)开展“六大”暖心活动。区总工会牵头组织开展“两节”送温暖慰问、“线上过年”服务、“消费送福利”、 “看集美”、 赠“春联”、“爱心助残”等“六大”暖心活动。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在集美的和政县建档立卡人员、重大节假日期间坚守岗位、在重点项目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及苦脏累险艰难行业等职工,用丰富实在的年货礼包,让职工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通过“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以抽奖形式发放双龙潭、老院子、诚毅科技探索中心等集美景区门票。
(十八)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做好困难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工作,组织开展对困难职工、群众的入户走访和节日慰问,深入了解其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和福利政策措施,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金和节日慰问金。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加大“主动发现、主动救助” 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确保困难职工、群众“温暖过冬、幸福过年”。
(十九)开展困难群众爱心结对活动。全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和各基层党组织,带头与孤困儿童、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独居老人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进行“一对一”帮扶,确保应帮尽帮、全面覆盖。
以上措施适用于在我区注册登记、缴纳税收、纳入统计的企业及其员工。本措施执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可叠加享受,我区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执行。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区财政局按相关体制做好资金保障。
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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