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导语 厦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但须先结清被继承人的医疗费用,并到税务申报“死亡减退”的次月10日以后方可申请办理,详见正文。
厦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可以继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死亡停保后,其在死亡前划拨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由继承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取。
厦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申请须知
1.须先结清被继承人的医疗费用,并到税务申报“死亡减退”的次月10日以后方可申请办理。
2.继承人必须为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3.委托代办的暂不网上受理,须携带相关材料(点此查看办事指南)到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特别提醒:
1.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可通知原参保单位申报死亡停保。
2.因未及时申报死亡停保,造成死亡后继续划拨的医保个人账户,应退还医保基金账户。
3.持已死亡参保人员社保卡购药就医,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属于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提示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由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医保个人账户原则上不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目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仅在既无法转移也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如职工医保转保健、出国定居等)才能提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9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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