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指南
导语 厦门参保人员死亡的,继承人结清参保人医疗费用后可申请继承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厦门参保人员因为出国需要退保的也可以办理个人账户退付,详见正文。
厦门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1.须结清参保人医疗费用并向税务部门申报停保的次月10日以后方可办理;
2.离境的外籍参保人员或台港澳参保人员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离境前最后所在的单位代为办理;
3.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应及时(30日内)向税务部门申报死亡减退;死亡申报后次月10日方可办理医疗账户基金继承业务;
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外地户籍参保人员,医保关系无法转移的,可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手续;
5.对方社保中心不接收个账转移的转出人员,可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手续;
6.委托代办的代办人须携带委托人本人签写的委托书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申报材料
(一)参保人员死亡
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点击下载:空表/样表)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材料,或由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等任一材料(点击查看:示范文本)
备注:死亡证明尽量提供公安部门注销户口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公证书三种证明之一,证明内容须包括被继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死亡日期;若提供火化证,需有体现死亡日期;已获得台港澳或国外身份证件的还需提供身份变更的有效证明。
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备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可提供户口薄;公安部门证明或公证书或结婚证。
4.申请人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二)参保人员出国
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点击下载:空表/样表)
2.移民材料
如:港澳台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公安机关批准参保人出国出境定居的户籍注销证明。
说明:因参保人员出国、死亡等情形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且判定程序较为复杂,需至窗口办理。
三、窗口办理
四、收费情况
不收费
五、承诺时限
受理后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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