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1.转外就医
须事先在本市三级医院医保部门办理转外就医报备,病情紧急者应在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完成;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
要求异地居住、工作在三个月以上,且事前需办理报备手续;
3.出差、探亲、旅游短期外出期间的医疗费
①急性突发病②慢性病的门诊维持治疗:提供厦门诊疗的病历,在外期间诊疗措施不能超出在厦原诊疗措施;
4.异地分娩
无需事先报备,可报销住院分娩费用及门诊产检费用;
5.厦门本地及全省联网医院因故障不能实时刷卡结算
须就诊医院在发票背面书面说明并盖章;
6.社会保障卡挂失或损坏、制卡延迟
正常制卡期间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7.门诊单月就诊次数超20次
收费票据须刷卡结算并显示挂号次数,需提供门诊记录;
8.急性病或抢救未携带社保卡
门诊或住院病历应记录详细明确,足以认定为急性病或抢救;
9.参保身份或单位变更
须正常缴费并于扣费次月中旬确认到账后方可办理报销;
10.新生儿出生起医疗费用
出生三个月内参保并及时缴费,缴费次月中旬查询到账后方可办理;
11.学生假期、实习期医疗费用报销
需提供原籍身份证或户口证明或学校证明原件;
12.先行支付
无法确定第三人(公安或司法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或虽能确定第三人但法院执行困难(法院证明)者,在窗口填写《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提交审核确认符合社保法规定的先行支付范围后,方可办理报销;
13.同时参加商业保险或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商保等保险已赔付者,需提供加盖理赔业务专用章的发票原件、理赔决定书及理赔费用计算清单(原件、复印件1份),商保等保险已赔付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重复报销。
报销材料
1.必备材料
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有银联标志的厦门本地储蓄卡原件(暂不支持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工会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医疗类材料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门诊发票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门诊(急诊)病历(诊疗记录详尽完整)(原件、复印件1份);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汇总清单原件、盖有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记录)(原件、复印件1份)。
备注: 医疗机构非全国联网或全省联网医院,需提供医院医保定点证明。
报销流程
1.持卡住院者
持社保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由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支付。
2.无卡住院者
参保人无卡期间须住院治疗的,需携带报销材料到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窗口经办人对参保人待遇申领资格进行确认,复审报销材料,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将医疗费用明细逐条录入系统;审核人员依据医保“三目录”对费用明细进行审核并计算医保待遇。
报销范围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以下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按比例或限额报销的:
1.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
4.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5.符合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应待遇政策规定。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报销比例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报销比例简明表(2023年)
报销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电话: 7703313或7703314
时间: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25-32号窗口;
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如有变更从其变更)
➤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电话:5196903
时间: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7-9号窗口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电话:6195537
时间: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 集美区诚毅大街1-1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9-40号窗口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电话:6809270
时间: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9-10号窗口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电话:7558116
时间: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 同安区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B厅4-5号窗口
➤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电话:7688002
时间: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一楼11-12号窗口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电话:5383431
时间: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 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5-16号窗口
温馨提示: 市医保中心湖里管理部医保窗口暂不受理医疗费用报销 及生育津贴支付事项 。
➤业务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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