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指南

导语 经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确认,正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或是经劳动仲裁调解或仲裁确认、或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可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厦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经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确认,正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经劳动仲裁调解或仲裁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办理材料

  (一)经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确认,正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一式两份,原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一份,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一份,原件)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一份,原件)

  5.福建省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二)经劳动仲裁调解或仲裁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一式两份,原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一份,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一份,原件)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一份,原件)

  5.福建省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6.生效的调解书或仲裁书(一份,原件)

  (三)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一式两份,原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一份,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一份,原件)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一份,原件)

  5.福建省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6.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一份,原件)

  三、理流程

  1.受理

  经办岗窗口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通过则提供受理通知书;

  2.决定

  审核、审批岗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标准,审查通过后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四、理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10号综合受理窗口

  其余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信息>>>厦门工伤保险办理地址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承诺时限

  受理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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