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重复参保人员无法使用家庭共济功能怎么办?

导语 特别提醒!参保人员需保留一处参保,暂停其他参保档案信息,才可正常使用家庭共济功能。

  厦门重复参保人员无法使用家庭共济功能怎么办?

  福建省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省内参保人员信息已进行统一管理,若参保人员在多地存在有效的参保信息,将不能使用家庭共济功能。

  参保人员需保留一处参保,暂停其他参保档案信息,才可正常使用家庭共济功能。

  那么如何暂停参保呢?

  1.若需停止厦门市参保信息,请登录税务部门“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支付宝小程序或微信小程序办理停保手续。

  2.若需停止省内异地参保信息,请咨询省内异地参保地统一热线电话或至异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异地医保停保手续。

  咨询电话:

  省本级:

  0591—87603808、0591—87517387

  福州:0591—12345转医保

  厦门:0592—12333

  宁德:0593—2885195

  莆田:0594—968112

  泉州:0595—22116804

  泉州:0595—22116805

  漳州:0596—2029301

  龙岩:0597—2297358

  龙岩:0597—2291985

  三明:0598—8251141

  南平:0599—8859108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家庭共济】即可获取厦门医保家庭共济查询入口、查询步骤、绑定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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