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翔安区12条暖心举措鼓励留厦过年(总额5000万元)
导语 翔安区对2022年春节期间在职在岗员工给予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招工奖励等12条暖心举措,总额达5000万元。
厦门翔安区12条暖心举措鼓励留厦过年
为了让留厦过年的朋友过一个吉“翔”平安的春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及文化和旅游局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发布多项稳岗增产措施,包括对2022年春节期间在职在岗员工给予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招工奖励等12条暖心举措,总额达5000万元。
具体补贴、奖励如下
稳岗增产补贴
1、补贴时间:
春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
2、补贴对象
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6日春节期间(除夕到初六)留厦且2022年3月31日前仍在原企业的在职在岗员工。
3、补贴条件
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申报企业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且申报和审核时仍在职在岗(以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数据为准)
4、补贴标准
工业企业
对2021年总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2022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员工分档给予补贴。
零售企业
对2021年限上零售企业,2022年一季度零售额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企业员工分档给予补贴。
餐饮企业
对2021年限上餐饮企业,2022年一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企业员工分档给予补贴。
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对2021年营业额1亿元(含)以上的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企业员工分档给予补贴。
住宿业企业
对2021年总营收达5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住宿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25%(含)以上的企业员工分档给予补贴。
招工奖励
1、补贴对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单位)
2、补贴办法
1.2022年1月-3月,通过批量引进在校生到辖区用工企业顶岗实习满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中介机构100元/人招工奖励,实习期满后继续留在辖区企业正规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再给予派遣机构500元/人工作经费,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再给予中介机构100元/人招工奖励。
2.2022年1月-3月,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组织初次来翔安区用工企业就业的,且在同一用工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中介机构800元/人招工奖励。(劳务派遣用工必须在“三性”岗位,且顶岗实习和劳务派遣人员比例都分别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
除了真金实银补贴,翔安区还为留厦员工,送去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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