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先进制造业保障房申请条件
导语 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骨干员工是指在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中,上一年度工资及薪金收入达到厦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员工
厦门先进制造业保障房申请条件
适用对象
适用于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骨干员工。
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骨干员工是指在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以下简称“倍增计划企业”)中,上一年度工资及薪金收入达到厦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员工,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位)、或者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初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
申请条件
倍增计划企业在本企业内部无异议的前提下,自主制定本企业保障性商品房切块房源的分配方案,分配对象为本细则规定的本企业骨干员工,不受取得户籍、家庭成员取得户籍人数及年限等限制,单身骨干员工不受年满30周岁限制,但申请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符合在厦无住房、房产转让行为满5年等保障性商品房申购条件,具体申购条件在批次配售方案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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