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骨干人才认定标准(最新)

导语 厦门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具有厦门户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人才。

  厦门骨干人才认定标准(最新)

  符合《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住房局关于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通知》(厦人社规〔2023〕1号)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我市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照本款申请)的人才;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3.高技能人才:

  (1)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获奖选手(或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

  (2)福建省技术能手、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第1名、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引进至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职称)的人才;

  5.经市人才工作部门研究确定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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