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有房产转让行为的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导语 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不得申请厦门保障性租赁房(即廉租房)。

  厦门有房产转让行为的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不得申请厦门保障性租赁房(即廉租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已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未退还的。

  6.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廉租房】即可获取厦门最新保障性租赁房(廉租房)意向登记入口、申请指南(对象+时间+条件+材料)、摇号结果、常态化申请攻略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