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内限购政策调整

导语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期发布了厦门住房购房与房屋贷款的相关政策公告,快来一起看看吧。

  调整思明区、湖里区限购政策

  在思明区、湖里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商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适时调整优化思明区、湖里区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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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落实国家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思明区、湖里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对于贷款购买上述区域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3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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