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区2025年春节假期免费停车规定(时段+范围)

导语 为满足2025年春节假日出行停车需求,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发布了2025年春节假期公共停车实施细则,事关免费停车,详见正文。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2025年春节假期公共停车实施细则

  第一条 免费范围

  (1)集美区辖区内所有收费道路停车泊位

  (2)集美区政府临时停车场、银江路与印斗路交会口停车场(集美区文创园旁)、银亭路与银江路交叉口停车场(戴曼斯酒店旁)、集美市民中心地面停车场

  第二条 免费时段

  自2025年1月28日00:00-2月5日7:30,期间全时段免费开放使用。

  第三条 管理要求

  (1)规范停车。车主需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做到文明、规范、有序停车;不得在主次干道、主要路口、景区景点路段乱停乱放。

  (2)责任说明。免费开放停车设施属于公益性行为,运营管理单位仅提供场地免费使用,不负责财物保管;请广大车主保管好自身财物,贵重财物不放置于车内;车辆及车内物品遗失、车辆剐蹭损毁等,运营管理单位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设施保护。春节期间车主应自觉遵守停车秩序,爱护路内停车泊位视频桩、停车场道闸等设施。

  (4)秩序维护。春节免费停放期间,运营管理单位将定期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协助引导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顺畅。

  第四条 恢复时间

  2025年2月5日(正月初八)上午7:30起,所有路内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将恢复收费,集美市民中心地面停车场将于同一时间关闭。

  届时请停放于集美市民中心地面停车场的车主于7:30前自觉驶离现场,如未驶离的,将参照《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条相关规定予以劝离。不听劝阻的车主,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的罚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停放,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条 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1月28日(农历除夕)0点起执行,执行期间若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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