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厦门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经费返还支持政策
导语 2025年厦门市总工会继续实施全市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经费返还支持政策,具体方案如下。
2025厦门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经费返还支持政策
一、支持政策对象
1. 已享受厦门市工会经费上缴部分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上两个年度年平均上缴工会经费低于5000元(不含,下同)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其当年上缴的工会经费予以全额返还,每个缴费单位全年返还上限为5000元,其中“上缴工会经费”是指:工资总额2%的20%部分。未享受工会经费上缴部分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按省总工会相关返还政策执行。
2.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3. 几个单位联合成立的工会组织,以缴纳工会经费的缴费主体2023、2024两个年度年平均上缴工会经费部分作为返还是否满足条件的判定标准。
二、经费返还方式
实施“免申即享”主动返还政策。各单位要按照省总工会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经费返还操作程序,及时审核数据,主动返还。2025年11月底前,返还2025年1-3季度工会经费;2025年第4季度工会经费在2026年3月31日前返还完毕。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省总工会有关文件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
三、政策实施时限
1. 支持政策暂定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 2024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未完成的,返还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工会经费】即可获取厦门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最新政策、返还时间、返还方式、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