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厦门岛内禁放烟花爆竹 个人放烟花最高罚2000元

导语 我市根据相关规定,在春节期间。厦门思明区、湖里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岛外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可以在允许燃放的时段、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可燃放的时段区域由各区政府自行规定。

  我市根据相关规定,在春节期间。厦门思明区、湖里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岛外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可以在允许燃放的时段、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可燃放的时段区域由各区政府自行规定。

  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若发现各种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110举报,举报有奖励,举报一起奖励50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烟花】即可获取2023厦门烟花秀最新消息(时间+地点)、各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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